2019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

2018-11-27 10:11

  为进一步推动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的开展,引导企业加强合同和信用管理,促进我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按照《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规则》和《广东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的通知》(粤工商市2018字〔28〕号)的规定,现将开展2017年度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 企业公示活

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守合同重信用申请条件

  申请参加2017年度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 企业公示活动的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领取营业执照并开业满二年(截止计算日期至2017年12月31日);

  (二)建立合同管理机构和合同管理制度,合同信用管理体系健全;

  (三)合同履约状况良好。除不可抗力、对方违约或双方协议解除等法律规定的情形外,合同履约率100%;

  (四)无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记录,未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录;

  (五)企业经营效益好,且同意由公示监督机关将本企业申请年度的合同签订与履行情况、总产值或销售额等信息在守合同重信用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二、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应提交的材料

  (一)《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请表》。申请表需提交给受省局委托或受我局委托的相关行业协会(商会)签署推荐意见(我局委托的行业协会(商会)名单及

联络方式见附件,省局委托的行业系会(商会)名单及联络方式请参见省局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系统最新信息栏的通知),各协会会员企业直接提交所属协会签署推荐意见

并统一提交材料;非受委托行业协会会员或行业属性不明确的企业,均提交给广东省市场协会签署推荐意见并统一提交材料;

  (二)《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请承诺书》;

  (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加盖公章的有关资质证书、荣誉证书复印件;

  (五)加盖公章的上一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证书》复印件;

  (六)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首次申请企业提供第(一)、(三)、(四)、(六)项材料;已参加上一年度公示的企业,提供第(二)、(三)、(五)、(六)项材料。

   

   三、申请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时间

 

时间:一般是每年3月份开始申报(温馨提示:需要申报的企业至少提前2个月开始准备)

原文链接:/h-nd-4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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