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时间
截止2019年4月19日
二、基本条件
申报人应在深圳工作2年以上,即申报人在2019年4月19日前已在深圳工作并缴纳社保2年以上等。
2、深圳市高层次人才补贴一、资助金额
(一)奖励补贴。
两院院士和杰出人才补贴600万元;
国家级领军人才和类人才补贴300万元;
地方级领军人才和类人才补贴万元;
后备级人才和类人才补贴160万元。
奖励补贴按五年任期分次发放,每任期年度每人发放1次,每次发放最高金额分别如下:
两院院士和杰出人才为120万元;
国家级领军人才和类人才为60万元;
地方级领军人才和类人才40万元;
后备级人才和类人才32万元。
(二)工作经费。两院院士和杰出人才工作经费标准为100万元,一次性发放至用人单位。
二、申请时间
常年申报,分批受理
三、基本条件
(一)奖励补贴。2016年3月23日经认定的杰出人才;可以申请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
(二)工作经费。2016年3月23日经认定的杰出人才,申请杰出人才工作经费等。
原文链接:/h-nd-8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