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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研究开发资助申请指南 一、企业研究开发资助审批内容 支持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对其按规定支出,符合加计扣除政策,且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的研发项目,按上年度研发实际支出,予以一定资助。 二、企业研究开发资助审批数量 审批数量:有数量限制,受本年度财政预算安排总量控制。最高资助1000万,按研究投入费用10%补贴 三、企业研究开发资助申请条件 1.(一)在深圳(包括深汕特别合作区)注册的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或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的企业(发证时间为2017-2019年),或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纳统年度为2019年)的规模以上工业和服务业企业; 四、企业研究开发资助申请材料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五)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六)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注册未满一年的可提供验资报告)复印件; (七)上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 (八)研发项目登记材料(项目登记模块打印的PDF文档及登记所附材料); (九)税务部门办理可加计扣除税收优惠证明材料(已办理加计扣除的企业提供); (十)建立内部研发机构证明材料(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企业须提供); (十一)其他证明材料,及项目申报辅导免费咨询在线客服 五、企业研究开发资助申请时间 受理时间:2020年09月11日-2020年10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