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深圳市龙岗区贷款贴息资助标准、申请材料、条件汇总

2019-04-18 09:56

工信局贷款贴息专项扶持

一、资助标准

每年的扶持额不超过企业贴息期内实际发生利息的40%。

二、申报条件

1.企业为龙岗区统计局规模以上工业统计库的企业,且上一年度产值不高于4亿元。

2.对于已经还清的贷款,其合同期限需不低于12个月,还清时间需位于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期间。企业以还清之前12个月(含还清当月)的付息情况进行申请,例如:企业2018年5月还清贷款,则以2017年6月至2018年5月间12个月的付息情况进行申请。2017年9月1日之前还清的贷款合同不予受理。

3.对于正在执行中的中长期贷款,需在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期间连续执行,企业以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期间12个月的付息情况进行申请。

4.企业用于申请的贷款合同总额(总额指符合条件的贷款额度之和)必须不低于500万元;授信合同暂不受理(指企业不能以整体授信合同申请贴息,但如在授信协议下单独签订了借款合同,期限不低于1年,且该借款合同符合基本条件,则可以以该借款合同申请贴息)。

5.企业用于申请贴息的贷款必须是在深圳市设立的银行总行或分支机构发放的贷款。

三、申报材料

1.《申请表》;

2.贷款贴息基本情况表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企业上一年度国税、地税纳税证明复印件;

6.企业荣誉证书、专利及资质证书复印件;

7.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事业单位财务决算报表复印件;

8.企业贷款合同复印件和银行出具的扣本付息回单联复印件。

科技局科技金融扶持

一、申请对象

对获得银行贷款的科技型企业给予利息扶持及担保扶持。

二、资助标准

1. 符合助飞贷的科技型企业,正常还本付息后,给予利息扶持及担保扶持。

(1)按企业每月贷款本金余额计算,给予年化3%的利息扶持。

(2)给予企业贷款过程中发生的担保费用50%、最高贷款总额1.5%的担保扶持。

(3)同一企业每年累计获得助飞贷贷款利息扶持和担保扶持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2.符合创业贷的科技型企业,正常还本付息后,给予利息扶持及担保扶持。

(1)对于上年度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企业,按企业每月贷款本金余额计算,给予年化4%的利息扶持;对于上年度收入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企业,按企业每月贷款本金余额计算,给予年化3.5%的利息扶持。

(2)给予企业贷款过程中发生的担保费用50%、最高贷款总额1.5%的担保扶持。

(3)同一企业每年累计获得创业贷贷款利息扶持和担保扶持总额不超过20万元。

三、申请条件

(一)在龙岗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

(二)助飞贷要求获得贷款的科技型企业成立2年以上,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以上、2亿元以下。创业贷要求获得贷款的科技型企业成立1年以上,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以下。所获贷款为纯信用贷款,且资金须用于研发投入、原材料购买、技术改造、设备购置、生产经营等企业经营活动。

(三)所获贷款为纯信用贷款,且资金须用于研发投入、原材料购买、技术改造、设备购置、生产经营等企业经营活动。

(四)该笔贷款已正常完成还本付息。

四、申请材料

1.申报书;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队登记证书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5.上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

6.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7.贷款合同书及财务入账记录、凭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8.由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材料复印件;

9.担保合同书及担保费用的发票、凭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10.企业贷款用途和使用情况证明材料复印件。

原文链接:/h-nd-10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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