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南山区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备案申请

2017-03-30 15:25

2017南山区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备案申请  

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备案主体为运营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各类法人。孵化器备案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在南山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具有明确的发展方向,创新创业服务特色鲜明;(三)运营时间在一年以上;(四)场地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入驻企业数量不少于30家;(五)拥有专业的运营管理和服务团队,团队骨干具备一定行业背景、丰富的创新创业经历和相关行业资源,专职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六)拥有完善的运营管理制度,包括入驻对象的评审认定办法、毕业与退出机制、日常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考核评价办法、信息登记与管理制度等;(七)具备开展各种服务及活动的能力,已开展投资路演、宣传推介、创业培训、创业导师、创业沙龙等一系列活动;(八)已入驻一批企业,且没有污染环境、安全隐患或其他危害公共利益的项目入驻。众创空间备案应符合如下条件:(一)在南山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具有明确的发展方向,创新创业服务特色鲜明;(三)运营时间在半年及以上;(四)拥有可自主支配的线下经营性场地150㎡以上或线上服务平台,且服务对象超过300人/次;  (五)拥有专业的运营管理和服务团队,团队骨干具备一定行业背景、丰富的创新创业经历和相关行业资源,专职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六)有完善的运营管理制度,包括入驻对象的评审认定办法、毕业与退出机制、日常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考核评价办法、信息登记与管理制度等;(七)具备开展各种服务及活动的能力,已开展投资路演、宣传推介、创业培训、创业导师、创业沙龙等一系列活动;(八)已入驻一批项目,且没有污染环境、安全隐患或其他危害公共利益的项目入驻。 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备案,实行常年受理申报、分批考核、年度公示制度。

原文链接:/h-nd-1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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