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宝安区企业研发投入补贴项目申报指南及资助标准

2021-03-05 19:01

 为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促进企业加快转型升级,根据《宝安区关于创新引领发展的实施办法(修订版)》(深宝规〔2020〕11号)及其操作规程,现开展2021年宝安区企业研发投入补贴项目申报工作(针对企业2018年度的研发投入进行补贴)。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宝安区企业研发补贴申报条件

  1.企业注册地及统计关系均在宝安区;

  2.企业2018年的研发投入达到1000万元且同比上年度实现研发经费正增长;

  3.企业2018年研究开发活动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范畴,且已按规定向税务部门办理该年度加计扣除申报;

  4.企业已获得市科技主管部门2019年研究开发资助计划(针对企业2018年度研发投入费用补贴)立项资助,且资助资金已到账。

  二、宝安区企业研发补贴标准

  1.对研发投入达到1000万元的企业,给予20万元研发投入补贴;

  2.研发超过1000万的部分,每增长1000万追加奖励5万元;

  3.单个企业年度研发补贴最高500万元;

  4.本项目受企业纳税额限制。

原文链接:/h-nd-26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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