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第三批重点\u201C小巨人\u201D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2-04-14 15:29

第三批重点小巨人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现组织开展第三批重点小巨人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基础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含已在上交所主板、科创板,深交所主板、创业板,北交所以及境外公开发行股票的)。

  (二)产业导向方面,属于《工业四基发展目录》所列重点领域或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或主导产品属于关键领域补短板、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填补国内空白(国际空白);或与重点行业龙头企业协同创新。

  (三)专业化程度方面,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70%以上。

  (四)还应同时满足创新能力、经营管理、成长性要求。创新能力方面,截至上年末的近2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4%以上;且满足以下三项条件之一:拥有有效发明专利2项以上、自建或与高校和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主持或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或行业标准1个以上。经营管理方面,取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等)。成长性方面,上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或有上市计划(已递交申请书或已进入辅导期)。

  (五)企业未被国家、省、市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申报材料

  1.承诺书(附件1);

  2.深圳市第三批重点小巨人企业基本情况表;

  3.深圳市第三批重点小巨人企业目标表;

  4.深圳市第三批重点小巨人企业名单汇总表;

  5.深圳市第三批重点小巨人企业申报表;

  6.深圳市第三批重点小巨人企业申请报告;

  7.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两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

  8.企业上年度末从业人数证明材料;

  9.其他佐证材料(营业执照、主导产品关键领域补短板、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填补国内外空白等情况;与重点行业龙头企业协同创新等情况;发明专利证书;自建或与高校和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证明;主持或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或行业标准证明;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已递交上市申请书或已进入辅导期证明等材料)。

原文链接:/h-nd-28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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